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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化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1日   作者:陈红英   来源:招标办公室    点击:[]

招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招标人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271号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化工实验室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SLXY-H20161014-024

一、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化工实验室设备。本项目共三个分包,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分包,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不得对其中的一个分包分解后响应。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6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A包:紫外色谱分析、设备模型及拆装实验室设备。主要设备包括气相色谱仪、智能温控双频超声波萃取仪、化工管路拆装实训装置、反应釜拆装实训装置等计划投资74.82万元人民币;

B包:基础化学实验室设备。主要设备包括水质多参数现场测试仪、多通道光催化平行装置、单模微波合成系统等计划投资100.28万元人民币;

C包:仪器分析实验室设备。主要设备包括3D仪器分析仿真实训软件、纳米粒度分析仪、固定床微反评价装置等,计划投资93.8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有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

(三)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00,14:00至17:00在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验楼206室接受报名。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二)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546-8307357

地址: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

监督单位: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纪检审计处

监督电话: 0546-7396255



 学院招标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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