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山东省档案局及《中共东营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教育部、山东省、东营市多次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抓好落实,全校各部门和广大师生众志成城、全力以赴,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措施得力。在防控过程中形成了大量文件材料,这是全校师生抗击疫情的真实记录,收集管理好这些资料,对工作查考研究和经验借鉴具有重要意义。各档案形成部门要在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日常收集管理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依据有关标准,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二、归档范围
凡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类材料,包括纸质文件材料、声像文件材料、电子文件材料和实物等,都应当纳入收集归档范围,具体包括:
1.国家、教育部、山东省、东营市等下发的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文件、通知等;
2.学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制定的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等;
3.学校及校属各单位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协调机制相关文件材料等;
4.学校各级领导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批示和讲话材料;
5.学校及校属各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机构召开的各类会议的通知、方案、安排、纪要、录音、录像、照片等;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生成的各种工作方案、预案、分析报告、统计报表、通报材料、各类简报、大事记等;
7.各单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各类宣传、表彰材料及由宣传部门、学工部门、学生社团制作的宣传片等音视频资料;
8.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各类社会救助、捐赠等资金和物资来源、分配使用方案等相关资料;
9.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学校全体师生对外捐赠情况及相应票据、凭证等;
10.其他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三、工作要求
1.学校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按照学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专题存档;
2.档案收集要齐全完整,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将学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生成的所有材料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存档;
3.档案整理要规范有序、专人负责。档案馆安排专人负责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专题档案存档的指导工作(联系人:田慧新,手机号码:13561003776),各档案形成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移交归档工作。
档案馆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