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依据政策,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已开通申报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功能,符合规定的情形需办理年度汇算进行退税或补税,申报截止日期是6月30日。
请大家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报,参照附件完成汇算清缴。根据规定,有几种情况可以豁免进行汇算清缴:
1.已缴税额与应纳税额一致的,可以不汇算。
2.放弃退税,可以不汇算。
3.年收入不超过12万,不管需要补多少税,都不用汇算。
4.补税不超过400元,不管你收入多少都不用汇算。
如有疑问,请联系财务处彭文娟,联系电话7396123。
温馨提示:
1.因税务局系统原因,请各位职工务必检查核对工资薪金是否包含时间为2019年2月、发放单位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的数据,如果没有,请查询工资卡2019年2月20日取得的工资收入或联系财务处彭文娟获知相应金额,并进行数据增加(具体流程见附件2)。
2.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一个自然年度只能减去6万的起征点。
3.按照税法规定,您可以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两种计税方式可能会影响您的计税结果,请您谨慎选择,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1、2.docx
财务处
2020年4月10日